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满足新时代产业发展需求、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近年来,职业教育已进入改革发展的黄金期,职业教育市场也逐年扩大,预计我国职业教育市场2024年可突破万亿规模,并于2027年达到12,681亿元。进一步支持企业兴办职业院校,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将成为促进产教融合、形成多元办学格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
一、鼓励企业开办职业院校意义重大
在我国,企业始终是举办职业院校的重要主体和有效力量,“企业办校”“双元育人”“订单式培养”“工学结合”等模式不断推广。一方面,企业开办高职高专院校在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方面具备天然主体优势,有利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的激烈竞争中更加洞悉市场变化发展方向和专业人才的需求缺口,能够促进职业教育学科设置优化升级,优化人才结构,赋能新质生产力。当下,企业高职院校逐步成为培养复合型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同时也为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二、河南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河南省是办学规模长期居全国首位的职业教育大省。截至2022年6月,河南拥有521所职业院校、300万在校生,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总数达到2.7万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64.05%。河南也是部省共建、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的7个省份之一,郑州市成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据统计,2023年河南职业学校达标率超过80%,全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的匹配度超过70%。“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已完成培训67.65万人次、取证47.42万人。
企业办校方面,截至2023年底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40亿元,组建了16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有超过1万家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已经重点培育了232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成立了20个实体化运作的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建设了200个工匠实验室,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建设了5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全省高职新生报到率提高到95%以上,形成了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技术共研的校企合作新局面。“随企出海”在“一带一路”11个沿线国家实施了47个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擦亮了“大禹学院”“仲景学院 ”“鲁班工坊”等一批河南特色国际办学品牌。
三、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方面遇到的困境
(一)“合法性”困境。法律合规性问题是企业在开办职业院校过程中的根本问题。1.主体制度不清晰。现行法条对企业办校界定不清,法定权利与义务还有待释明,容易影响学校资源获取能力、办学能动性和管理自主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提及企业所办职业院校身份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未涉及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如何取得办学收益等未提及。2.配套制度不完善。在企业办职业院校的管理体制、师资管理、职业资格认定、经费保障等方面缺乏配套的单行条例。另外,多数地市相关部门未制定明确细则,导致企业在办学过程中有可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3.条款规定太笼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12条“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27条“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中提到的“奖励”尚未有具体条目支撑,缺乏现实可操作性。
(二)“认可度”困境。社会公众对企业办职业院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不足。1.院校规范性参差不齐。如:教育收费与现代教育实际不匹配。企业办校完全靠企业拨付费用,部分地区企业办校学费标准仍按豫价费〔1998〕278号执行,难以满足办学需求。2.办学质量难以保证。企业办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可能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质量保障机制。并且,企业办职业院校,特别是民办职业院校存在硬件基础设施差、课程专业设置不规范、实操实训时间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3.社会环境普遍不认同。当前公众仍无法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视同仁,“重知识文凭、轻技术技能”的价值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尤其是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院校在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心中仍是一种“更低层次的教育”。
(三)“校热企冷”困境。追求营业利润是企业的市场生存准则,当下企业办学积极性难以调动的核心原因在于经费不充足不稳定。1.办学动机与目标不一致。校企合作办校往往存在教育目标错位的问题,企业容易因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教育的长期目标和质量。企业独立办校也容易出现教育内容和方法不科学,教育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2.企业自身资金支持较弱。当前企业办校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自身投入和学费收入,运营成本高,效益在较短周期内难以显现。3.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教育投资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较差。由于企业办校的特殊性,多数金融机构对其贷款申请持谨慎态度,相关金融产品创新也较少。4.公共财政未有效覆盖。企业办校尚未享受到财政补贴、建设基金、生均经费等资金支持以及培训优惠政策。如,河南仅明确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企业办学暂无同等待遇。
四、关于鼓励我省企业兴办职业院校的思考建议
(一)将概括性文件细化为具体可行的政策体系。树立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地位,给予企业职校明确合规的“身份证”,明晰权责。制定支持社会力量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具体办法,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加快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补齐“最后一公里”。鼓励支持各地市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主导产业打造区域职业教育联盟,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企业办校政策,确保落地执行层面精准到位。
(二)加强产教融合项目资金支持。规范推广运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学,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培育一批代表性标杆型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校企合作的“河南模式”。建立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和长效化的企业利益代偿机制,建议教育、财政部门制定企业教育费附加返还的具体办法,落实生均经费政策,由政企按比例承担办学成本。落实税费优惠补贴、土地使用优惠、办校企业信用加分等激励举措。支持教育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多元资本投入企业办学领域,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以及探索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多措并举减轻企业办学负担,充分激发企业职业教育活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双高计划”和双高工程建设,制定完善教师培训和学位提升管理办法,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和专业技能。按照规模等级、实际招生、社会需求,指导企业办校做好教职工编制核定,打通校企教师队伍互通互聘渠道。利用企业灵活的市场化用人机制,采用“全职引进、柔性引进、项目化引进”等多种引才方式。注重“双师型”教师建设,校企联合探索预长聘制等激励机制。鼓励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等知名赛事,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
(四)加强对企业办职业院校的指导性管理。搭建“政、行、企、校、研”共同参与的职教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习实训等方面与企业需求匹配与市场趋势同频。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企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定期对企业办校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设立年度报告等,实行预警机制、负面清单、退出机制等,提高企业办校的规范性和整体质量。增强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到企业职校的优势以及政府大力支持发展职校的政策,增强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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